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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部门: | 桂花区民政局 | 受理机构: | 广州市民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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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办理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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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
- 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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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遗失、损毁结婚证(离婚证),并仍然维持结婚(离婚)状况。
- 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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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居民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 ; 澳门居民提供:1、澳门居民身份证 ; 香港居民提供:1、香港居民身份证 ; 港澳居民提供:3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; 台湾居民提供:2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; 外国人提供:1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; 结婚证 ; 台湾居民提供:1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; 出国人员、华侨提供:1、本人的有效护照 ;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;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;
- 窗口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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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通过网上、电话、现场直接预约
- 网上办理流程
- 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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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期限:即时办理 承诺期限:即时办理
- 办事窗口
- 收费标准
-
无
- 常见问题解答
- 办理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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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全部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全部;《婚姻登记条例》 全部;
-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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